DL/T623-2010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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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對DL/T 623—1997《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程》進行修訂。
本標準明確了繼電保護的運行評價原則,為總結和提高繼電保護的運行管理、產品研發和制造以
及設計、基建水平提供技術標準和依據。
本次修訂與原標準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
——從綜合評價、責任部門評價和運行分析評價三個方面評價繼電保護運行情況;
——規定所有的繼電保護動作行為均應進行評價(新開發掛網試運行半年以內的繼電保護以及因
系統調試需要設置的l臨時保護除外),繼電保護動作評價按照保護動作的實際效果進行評價;
——增加了對線路故障測距裝置的動作評價要求;
——增加了對繼電保護全過程管理涉及的各部門、各環節的責任評價指標;
——將元件保護的動作情況按所接入電壓等級分別歸入相應電壓等級進行評價;
——將繼電保護運行評價范圍按電壓等級分為兩大類: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裝置和110kV及
以下系統繼電保護裝置;省級及以上的調度機構分析評價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運行情
況,省級以下的調度機構分析評價110kV及以下系統繼電保護運行情況。t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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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由全國電網運行與控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華中電力調度通信中心、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家電力調度通信中心、
中國南方電網電力調度通信中心、西北電力調度通信中心、山西省電力公司電力調度中心、四J|I省電
力公司調度中心、遼寧電力調度通信中心、安徽電力調度通信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柳煥章、沈曉凡、舒治淮、馬鎖明、章激揚、楊軍、粟小華。劉彥梅、李天
華、邱金輝、曹凱麗。
本標準代替的DL,r 623—1997于1997年10月22日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或建議反饋至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廣路二
條一號,100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