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41-2020鍋爐房設計標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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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為使鍋爐房設計達到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安全生產、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和確保質量的要求,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下列范圍內的工業、民用、區域鍋爐房及其室外熱力管道設計:1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鍋爐房,其單臺鍋爐額定蒸發量為It/h~75t/h,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為0.10MPa(表壓)一3.82MPa(表壓),額定出口蒸汽溫度小于或等于450℃;2熱水鍋爐鍋爐房,其單臺鍋爐額定熱功率為0.7MW一174MW,額定出口水壓為0.10MPa(表壓)~2.50MPa(表壓),額定出口水溫小于或等于180℃;3符合本條第1款、第2款參數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結水管道和閉式循環熱水系統。1.0.3本標準不適用于余熱鍋爐、垃圾焚燒鍋爐和其他特殊類型鍋爐的鍋爐房和城鎮供熱管網設計。1.0.4鍋爐房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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