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施工工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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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基坑開挖
⑴石質基坑可首先采用淺孔控制松動baopo,再利用機械開挖,人工配合。
⑵基坑開挖根據設計尺寸、基礎大小、放坡寬度和基底預留工作面的寬度來進行,基坑頂有動載時,坑頂緣與動載間應留有大于1m的護道,如地質、水文條件不良,或動載過大,應進行基坑開挖邊坡檢算,根據檢算結果確定采用增寬護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⑶如開挖時,地下水位高,要先降水后開挖。降水可采用管井降水法,降水井的布置和深度根據開挖時的實際情況決定。
⑷基礎應連續施工,機械開挖時,不得破壞基底土的結構,可在設計高程以上保留30厘米厚度由人工開挖,以免擾動原地基。
1.1.2基底檢驗
⑴基坑開挖過程中,隨時注意地質情況變化,并與設計圖紙相比較,若發現同設計情況存在偏差,報請設計代表進行處理后返工。
⑵巖溶地段明挖擴大基礎,基底檢查時,須探明基底以下5米范圍內有無溶洞,如存在溶洞,應立即通報監理單位及設計單位,進行相應處理。
⑶基坑開挖后,組織各方對天然基底進行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基礎施工。
⑷基坑檢查的內容: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標高;基底地質及均勻性、穩定性、承載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⑸如基底暴露過久,則應重新檢驗。等等,詳情請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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