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普寧縣城永樂大街、東風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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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普寧縣城永樂大街、東風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順利實施《晉寧縣城總體規劃(2006—2020)》,適應云南省對東南亞、南亞的全面開放與合作,加快昆明市及晉寧縣城市化進程和社會生產力發展,大力增強整體競爭力,建設現代新昆明,促進晉寧縣城市發展建設的迫切需要,特編制此規劃。
第二條 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 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年12月31日)
3. 國標《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4.《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5.《晉寧縣城總體規劃(2006—2020)》
6.《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7.《晉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8.《晉寧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9.《晉寧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
10. 國家、省市相關技術規范及晉寧縣人民政府、規劃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設計要求。
第三條 規劃期限為:2008—2015年,近期至2010年,中期至2015年,遠景展望至2020年。規劃范圍:昆明市晉寧縣城兩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區域包括:永樂大街、東鳳路周邊2.64平方公里的區域;其中0.63平方公里為本次規劃的重點區域,2.01平方公里的規劃區域為2006年版控制性詳細規劃范圍,本次作為調整部分納入兩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四條 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1.規劃區和地塊的主要用途。
2.規劃區和地塊的建設容量。
3.規劃區和地塊的公共綠地面積。
4、規劃區內道路交通控制
5.規劃區和地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規定。
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不得隨意調整,變更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應按照相應的變更程序進行。
文本以下劃線的形式將規劃的“強制性內容”進行明確和落實。
第五條 本規劃是晉寧縣城永樂大街、東鳳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區域內各類項目的指導性文件,規劃區內所有規劃、設計和建設活動,均應符合本規劃的規定和要求。規劃文本與圖則適用于晉寧縣城永樂大街、東鳳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區的各個規劃分區和地塊的土地使用和規劃管理。
第六條 本規劃經晉寧縣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審議后,交由晉寧縣人民政府審批,批準后進行公布。規劃自批準之日起生效,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七條 本規劃由晉寧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并依法按照本規劃進行規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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